重庆丰都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污水处理厂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重庆丰都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污水处理厂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丰都县委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丰委办〔2019〕32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9〕12号)、《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对本部门涉及项目进行绩效自评,现报告如下:
根据《丰都县财政局关于2019-2020年地方政府财政债券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整改情况的请示》(丰都财政文[2021]86号)文件精神,为完成地方债券资金专项核查整改工作,支付污水处理厂费用437.15万元。
2021年10月,已完成污水处理厂费用437.15万元的支付工作。
(三)绩效目标。(设定预期目标情况)
支付污水处理厂费用437.15万元,用以完成地方债券资金专项核查整改工作。
一是负责编制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是负责编制园区的开发建设规划,负责园区固定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负责园区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
四是负责入园工业项目及工业企业各种手续的代办服务和人力资源服务工作。
五是负责园区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园区市政、绿化、环卫公用事业管理,负责环境卫生、污水垃圾清运处置。
六是协助相关镇街、部门做好园内土地征用和居民搬迁安置工作。
七是负责园区财政性资金管理,组织编制实施园区财政预决算,负责园区财政收支结算和国有资产监管。
已支付污水处理厂费用437.15万元,及时完成地方债券资金专项核查整改工作。
时效目标:2021年10月完成。
生态效益目标:环境保护率达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8%
本项目自评得分96分,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规范使用债券资金,确保合规用于对应项目,同时要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补齐缺失的相关管理程序及资料,持续加强项目管理。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及时整改,按时提交整改资料。
丰都财政发[2022]18号附件2:2021年度污水处理厂项目、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提纲).doc丰都财政发[2022]18号附件1:镇江污水处理厂项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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