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城区所南大街询异字第07号
5102**********1762修建年代久远,无法提交权属来源证明文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如对上述不动产权属持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重庆市永川区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所以书面形式提交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所将按程序核准登记。
公告单位: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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