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綦江区盘活綦江工业园区闲置厂房
近年来,在綦江区各招商责任单位积极作为、主动出击,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区闲置厂房情况,建立动态数据库,根据企业意愿以及厂房可利用情况,通过各类招商活动向外宣传推介,帮助企业寻找合作伙伴,引导企业利用自身闲置厂房进行以商招商,对接银行等金融机构全力解决企业资金困难,优化资源配置,帮助企业摆脱困境,实现闲置厂房再利用。截止目前,綦江全区已盘活既有闲置厂房约25万平米。
建议给予企业的优惠政策严格按照《綦江区鼓励投资若干优惠政策》(綦江委发〔2018〕4号)文件办理,对于符合綦江区产业规划、有发展前景、附加值高的企业确需政策支持的,建议由项目牵头单位根据项目情况梳理相关政策提请区委区政府决策。
根据工业园区厂房及配套用房买卖办理的规定,厂房只能出租或出售给工业企业,不得改变厂房用途用于居住、办公、商务、仓储等。厂房配套建设的办公用房和生活配套用房不得销售给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但已购买厂房的工业企业可以购买本园区内为厂房配套建设的办公用房和生活配套用房。符合购买条件的工业企业,经本园区管委会出具书面同意意见后,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综上所述,为进一步盘活工业园区闲置厂房,加快綦江区产业发展,建议严格按照现有优惠政策执行,对于对綦江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企业以及重大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经綦江区委区政府同意后,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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