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涪陵工业园区(A区)区域性整体评价成果的公示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压缩项目审批时限,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9〕25号)和《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涪陵府发〔2018〕52号)要求,重庆涪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完成了环境影响、水土保持、压覆矿产、文物保护、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绿化影响、水资源论证、节能评估等11项区域性整体评价。现将评价成果对外公布,由落户涪陵工业园区(A区)的项目共享共用,对入驻该区域、符合整体规划和功能定位、属于主导产业的投资项目,不再进行单独项目评估或者简化相关环节和申请材料。
附件:1. 各类评价成果及批复(1)
重庆涪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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