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页岩油气与新能源科创产业园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头部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等的相关规定,现进行重庆涪陵页岩油气与新能源科创产业园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头部次公示。
项目名称:重庆涪陵页岩油气与新能源科创产业园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概况:为了建成页岩油气与新能源综合性国家级科技创新产业聚集区、页岩油气与新能源科技创新产业国家级综合创新中心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页岩油气与新能源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高地。重庆涪陵页岩油气与新能源科创产业园按照页岩油气与新能源科创中心,页岩油气与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园区,新技术场景应用试验示范基地、页岩油气勘探开发生产示范基地、新能源开发利用示范基地,进行空间规划布局,包括一个科创中心、二个产业园区、三个试验示范基地。“一中心”和“两园区”布局涪陵,“三基地”立足涪陵,服务重庆,辐射全国。依托科创中心,支撑两个产业园区,引导和助力三个基地,形成全方位的科技创新产业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重庆涪陵页岩油气与新能源科创产业园发展规划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工作内容及成果提交方式
工作程序:搜集资料、资料分析、现场勘查、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区域污染源调查、综合对比分析(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事故风险)、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变化趋势分析、区域污染源调查评价、环保基础设施的调查评价、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评价、提出环境问题有效的环保对策和措施建议及规划调整建议、公众参与等。
成果提交方式:环境影响评价蕞终以报告书的形式提交成果。
公众意见征询要采取在规划区域、网络媒体上发布公告、发放调查问卷、随机访问等形式,调查对象主要包括重庆市涪陵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有关专家、规划范围内及周边区域居民、企事业单位等。主要征询意见包括:
(一)征求规划区对本地区社会经济的促进作用;
(二)公众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
(三)公众认为规划区总体布局是否合理;
(四)公众认为规划区开发建设是否对你的生活环境产生了影响;
(五)公众对规划区应采取的环保措施有何具体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对区域在开发建设过程环境保护方面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对重庆涪陵页岩油气与新能源科创产业园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至第二次公示结束的时间内。向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者规划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评价机构: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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