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某单位医疗被服洗租一体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医疗被服洗租一体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购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3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某单位(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医疗被服洗租一体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一)发售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11月17日(每日09:00时17:30时,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四)供应商不得列入采购人违法失信供应商名录、军队采购网中“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失信名单”。
1.投标人应当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集中交易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说明》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进行基本账户登记工作。
2.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公告,三、项目概况),并汇至以下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1.非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同时在军队采购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四川招标投标网及招标人内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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