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招商投资促进局关于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复函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招商引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的建议》(第70
近年来,涪陵区招商引资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制度建设为引领、以专业提升为基础、以线索挖掘为重点、以项目落地为目标、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不断完善招商引资体制机制,拓展优化招商引资方式,着力引龙头、补链条、壮集群,实现了招商和投资两提升、两促进,为助推涪陵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调整,推动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20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225亿元,总量稳居全市前列,人均GDP突破10万元;规上工业总产值达到1742亿元;规上工业企业达283户,实现工业增加值517亿元,工业增加值总量位居全市前列。
2020年全区新签市外重点项目39个,协议资金531.46亿元,同比增长36.59%;到位资金183.11亿元,同比增长59%;资金到位率34.45%,资金到位率名列全市前茅(全市平均水平为20%)。2020年招商引资在主城都市区21个区县中分两片计分、拉通考核排名为第4名。到2020年,全区重点企业产值上亿元项目125个,产值上10亿元项目33个,投资或产值上100亿元项目4个(华峰集团、攀华集团、华晨鑫源公司、页岩气勘探开发公司)。世界500强企业:中石化集团、华能集团、来宝集团、中机国能公司、华通电脑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华峰化工公司、华晨鑫源公司、万丰轮毂公司、广东鼎龙集团;中国民营500强企业:博赛集团、攀华集团、华兰生物公司等先后进驻涪陵发展,实现引进一户大企业、培育一条产业链、带动一个产业集群发展格局。
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引进总体呈现出四个主要特征:一是做强做大涪陵工业。涪陵一直坚持“工业强区”发展战略,实现由涪陵工业向工业涪陵蝶变,2015年涪陵工业首次突破千亿大关。二是形成优势产业集群。以华兰生物公司、葵花药业公司、道道全粮油公司等企业的入驻丰富了涪陵食品医药产业的结构;以华峰集团为龙头的聚氨酯、聚酰***产业和以万凯PET新材料项目为龙头的聚酯产业提升了涪陵化工产业的档次。三是园区主导优势凸显。全区招商引资以工业园区为“主战场”的发展模式已经形成。四是新兴产业态势较好。万达薄板公司、华晨鑫源公司、万丰轮毂公司等企业的相继入驻,形成了涪陵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新的集群;华通电脑公司、华为云计算大数据中心、互爱科技公司、特斯联公司的入驻,成为了涪陵数字经济产业新的代表。
招商引资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工作,目前我区在招商引资项目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值得我们高度重视。
(一)招商引资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全区缺乏持续完善的投资促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招商初期阶段比较粗放,对协议中产值税收未进行明确约定,对企业的约束性不强。1998年至今年2月底,全区共有193个项目退园或者消亡,这些项目主要是由于企业前期缺乏对项目的详细“尽职调查”。招商投资促进部门也几经变更调整,对于全区重大招商项目布局,招商引资政策兑现方法、企业履约实效等问题还未建立完整的细化措施。而且在不同时期出于考核工作的需要,存在为满足单方面需求增大投资和产出的情况。近年来虽逐步建立了《涪陵区招商引资项目评审实施办法》《涪陵区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涪陵区招商引资协议范本》等,但未明确具体的部门从投资规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带动能力、环境影响和安全生产等关键指标开展项目履约绩效的评价。全区暂未形成招商投资促进大数据系统,离精准对接需求、高效助推项目落地还有一定差距。
(二)招商引资履约兑现存在困难。部分企业在签订协议时,承诺项目高产值、高税收并要求匹配相应政策,但在协议签订后,企业缺乏契约精神,不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应义务;还有部分企业因经营管理水平有限,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无法紧跟市场变化,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产能效率低下导致停工停产甚至破产,以至于没有能力履约。另一方面政府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和保证经济发展、保障社会稳定的角度考虑,对企业履约比较宽容,还缺乏一套机制、一个部门监督履约情况,导致履约兑现存在困难。
(三)重大项目政策兑现负担较大。我区一直遵循“企业无小事”的理念,在招商引资协议签订后,及时、高效履行招商引资协议中约定的应尽义务,在前期手续、土地供给、优惠政策兑现等环节积极协助企业办理,为项目尽快投产提供有力支撑。但在招引攀华集团、博赛集团、华晨鑫源公司、华峰化工公司、万凯新材料公司等重大项目过程中,在土地、税收、专项资金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扶持,给区财政及各园区造成较大负担。
下一步将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管理。
(一)消化存量,及时分类处置违约项目。根据违约项目的违约程度轻重进行分类,然后明确时限分阶段及时解除合同,再进一步追查违约原因及责任,以蕞大程度降低违约带来的风险和损失。一是对于意向性未签署投资协议的项目,由区招商部门牵头负责加强对接,明确协议签订时间、项目开工时间,对于超期仍未签约的进行书面告知,必要时收回土地及厂房。二是对于已签约未动工项目,督促企业尽快完成地勘施工、总图设计及报审程序,加速完成相应地块内的征拆任务,完善相关手续后立马开工建设。三是对于已开工在建项目,区招商投资局及各园区加强督促协调力度,主动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切实提高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建成投产率,不断提高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质量和水平。四是对于正常生产有能力履约而未履约的项目,要查明问题原因、制定改进措施、明确整改任务,确保项目基本实现履约。五是对于终止或停产又获得相关补贴的项目,要采取法律手段,追偿企业义务,保障政府权益。
(二)新引项目,突出考核条款可操作性。区招商投资局已于2020年12月聘请重庆峡阳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目前正在加快修改完善《涪陵区招商引资协议范本》等标准化文本。针对下一步新引进的招商引资项目,区招商投资局将组织区财政局、经济信息委、规划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等职能部门等对招商引资产业布局、企业实力、投资规模、产出强度、用地情况、技术水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内容事项开展综合审查评估。加大招商引资项目协议文本评审力度,明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节点及企业履约实效考核,特别是给予现金扶持的项目,要与项目进度、效益挂钩,确保新引进的招商引资项目履约规范明晰。
(三)强化服务,帮助企业正常经营达效。针对没有能力履约但有履约意愿的项目,将积极引导协助企业复产,定制个性化专案,进行差异化处理。一是对因市场原因、产能过剩等因素造成停摆、不能正常生产、长期经营亏损而陷入困境的企业,以及存在债务纠纷、欠款欠薪、相关手续不齐全等历史遗留问题的企业,加快处置进程,通过资产收购、产权转让等方式,引导企业兼并重组。二是对有意向实施整体出租、局部转让、高效引进、技术改造的企业,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加快工作进程。对正常履约的项目,区政府将加强协调调度和督促检查,全力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四)规范流程,规范优惠政策兑现办法。区政府责成区招商投资局牵头制定并适时修订完善《涪陵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申报、审批、支付程序,在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兑现有关优惠政策,确保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规范有序,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合力的形成。
(五)定期评估,促进招商引资质效提升。由区财政局牵头,组织区经济信息委、审计局、招商投资局、税务局等职能部门每年对签约满5年的招商引资项目轮动进行投产达效评估,特别是给予现金扶持的项目,重点评价入园企业在开工建设时间、投产时间、投入和产出强度、税收解缴额度等方面是否达到协议约定要求,对照清算优惠政策兑现情况,并针对性采取有关措施,不断完善和提升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质量。
此复函已经夏强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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