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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涪陵区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涪陵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涪陵区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涪陵新城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涪陵区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涪陵区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管理,规范招商引资工作流程,推动招商引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园区(乡镇街道)负责结合本区域产业规划及招商规划,广泛挖掘招商引资项目线索并及时跟进,定期向区招商投资局报送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

  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招商引资项目线索的挖掘与跟进,定期向区招商投资局报送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

  区招商投资局及各驻外招商联络处根据全区产业发展规划,负责梳理重点目标企业,广泛挖掘项目线索,牵头或配合园区开展项目跟进。

  按照《涪陵区招商引资项目评审实施办法》要求,项目牵头单位负责开展项目初审,重点对产业布局、企业实力、投资规模、投资强度、产出强度、用地情况、技术水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内容开展初步审查评估。需区政府层面研判的招商引资项目,由区招商投资局召集相关职能部门、专业机构及行业专家组成项目咨询小组对该项目进行论证研判。

  区招商投资局负责牵头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园区(或乡镇街道)负责本区域内具体招商引资项目的对接洽谈;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或积极参与本行业招商引资项目的对接洽谈。

  以区政府名义签约或需要提请区政府会议研究的招商引资项目,按照《涪陵区招商引资项目评审实施办法》规定开展评审。其他招商引资项目由项目牵头单位按其管理要求开展评审。

  以区政府名义签约或需要提请区政府研究的招商引资项目,需区招商投资局与项目牵头单位(或项目拟落户的园区)联合行文向区政府书面请示,报请区政府决策。其他招商引资项目由项目牵头单位按其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决策。

  以区政府名义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在完成协议文本合法合规性审查后,报区政府签约。其他招商引资项目由项目牵头单位按其内部流程自行组织签约。

  以区政府名义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和各园区自行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协议均需要在签约后5个工作日内送区招商投资局备案。

  项目所在园区负责督促投资方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协助企业做好注册、审批、协调等服务工作。区招商投资局负责做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过程中的统筹协调工作。

  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兑现按照《涪陵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重庆市涪陵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涪陵区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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