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来苏蚕种场破产财产司法拍卖
重庆市永川区来苏蚕种场破产财产司法拍卖公告
受重庆永川区来苏蚕种场破产清算领导小组委托,定于2016年11月16日11:00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渝西分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位于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五一村的一宗出让城镇住宅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号:渝2016永川区不动产权第000550145号。证载面积7697.00平方米,土地权利性质出让,使用期限2016年6月30日至2066年6月30日止,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净地,拍卖保留价754.31万元,竞买保证金75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存放)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2016年11月14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账户指定的联付通账户,并于2016年11月15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1、拍卖的资产均以现状处置,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负责标的物交付,交付以现场实物为准。
2、标的物有动力电,80千伏安的变压器。
3、标的物面积蕞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等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5、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7、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重庆联交所渝西分所地址:永川区汇龙大道121号名威大厦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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