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关于大足区石马镇太平社区3组(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依据《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在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
一、拍卖标的:大足区石马镇太平社区3组,据评估报告记载: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混合结构,名义层1、2、3层,其中第1层为门面,2、3层为住宅。建筑面积为564.72平方米,套内面积为544.11平方米,现有人居住。
评估价:1104700元,起拍价:773290元,保证金:77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醒:其中第三层约140㎡住房、底层右边头部间商业门市已经由被执行人在2009年8月出售给案外人,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后被驳回,但至今仍继续占用。该房屋存在上述瑕疵,存在交付困难的可能,请慎重选择。
标的有抵押。水电气欠费不详。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与网络辅助拍卖公司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市新益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市新益拍卖有限公司安排,联系电话:;呼叫中心:或登录本公司官网、关注本公司微信公众号“新益拍卖”进行预约。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1、标的物有抵押,本次拍卖不包括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已通知案件申请人,被执行人因电话无法接通,因此未通知到位,现特此公示,公示期满五日视为通知。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3、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4、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仅限于物业费、大修基金、水、电、费等)。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7日与本院联系。
7、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8、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六、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汇款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大足支行,账号:7),并添加“案号+竞买人姓名+标的物”的备注信息。
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3、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八、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辅助机构电话:重庆市新益拍卖有限公司、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法院监督电话: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联系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二环北路东段151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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