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合规资告字[2021]25号)
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合规资告字[2021]25号)
发布时间:2021-10-13
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合规资告字[2021]25号)
合规资告字[2021]25号2021/10/13
经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5
现状土地条件:本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交地,宗地内土地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其它民用通讯及电力线路搬迁、地下管网搬迁均由竞得人负责,宗地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或搬迁,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该宗土地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产业类型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需提供竞买单位或个人报名时须提供经营许可范围与该地块产业类型相符的工商营业执照,项目需符合合川区产业准入;2.工业项目配套设施指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办公、会议、食堂和职工宿舍等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其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分别不得大于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和总建筑面积的7%。3.建筑控制高度普通工业项目、标准厂房项目中生产用房的建筑高度不得超过40米。普通工业项目、标准厂房项目中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的建筑高度可结合实际需求,在满足空间形态和景观要求的前提下,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中确定。4.海绵城市规划条件为年径流污染物去除率不低于50%。5.绿色建筑按相关规定执行,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的设计要求按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6.建设项目除整体转让外,其余形式的转让应征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其它规划条件按合川规资条件〔2021〕0020号执行。7.地块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8.该宗土地成交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合同定金;9.该宗地出让起始价240元/平方米,总价款355.68万元,竞价增幅为10元/平方米;10.交地时间为缴清土地成交价款后1个月内交地,竞得人需在交地后11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11.该宗地上存在地上构建筑物,成交后,竞得人与渭沱镇协商地上构建筑物处置事宜。12.竞得人必须按环保部门要求完成环保手续后才能动工建设。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5
现状土地条件:本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交地,宗地内土地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其它民用通讯及电力线路搬迁、地下管网搬迁均由竞得人负责,宗地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或搬迁,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该宗土地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产业类型为食品加工业,需提供竞买单位或个人报名时须提供经营许可范围与该地块产业类型相符的工商营业执照,项目需符合合川区产业准入;2.工业项目配套设施指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办公、会议、食堂和职工宿舍等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其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分别不得大于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和总建筑面积的7%。3.建筑控制高度普通工业项目、标准厂房项目中生产用房的建筑高度不得超过40米。普通工业项目、标准厂房项目中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的建筑高度可结合实际需求,在满足空间形态和景观要求的前提下,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中确定。4.海绵城市规划条件为年径流污染物去除率不低于50%。5.绿色建筑按相关规定执行,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的设计要求按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6.建设项目除整体转让外,其余形式的转让应征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其它规划条件按合川规资条件〔2021〕0020号执行。7.地块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8.该宗土地成交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合同定金;9.该宗地出让起始价240元/平方米,总价款122.856万元,竞价增幅为10元/平方米;10.交地时间为缴清土地成交价款后1个月内交地,竞得人需在交地后11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11.该宗地上存在地上构建筑物,成交后,竞得人与渭沱镇协商地上构建筑物处置事宜。12.竞得人必须按环保部门要求完成环保手续后才能动工建设。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5
现状土地条件:本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交地,宗地内土地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其它民用通讯及电力线路搬迁、地下管网搬迁均由竞得人负责,宗地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或搬迁,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该宗土地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产业类型为食品加工业,需提供竞买单位或个人报名时须提供经营许可范围与该地块产业类型相符的工商营业执照,项目需符合合川区产业准入;2.工业项目配套设施指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办公、会议、食堂和职工宿舍等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其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分别不得大于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和总建筑面积的7%。3.建筑控制高度普通工业项目、标准厂房项目中生产用房的建筑高度不得超过40米。普通工业项目、标准厂房项目中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的建筑高度可结合实际需求,在满足空间形态和景观要求的前提下,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中确定。4.海绵城市规划条件为年径流污染物去除率不低于50%。5.绿色建筑按相关规定执行,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的设计要求按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6.建设项目除整体转让外,其余形式的转让应征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其它规划条件按合川规资条件〔2021〕0020号执行。7.地块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8.该宗土地成交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合同定金;9.该宗地出让起始价240元/平方米,总价款294.696万元,竞价增幅为10元/平方米;10.交地时间为缴清土地成交价款后1个月内交地,竞得人需在交地后11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11.该宗地上存在地上构建筑物,成交后,竞得人与渭沱镇协商地上构建筑物处置事宜。12.竞得人必须按环保部门要求完成环保手续后才能动工建设。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1月01日到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1月01日到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01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1月01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21年11月02日10时00分在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二)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报名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挂牌时间截止为2021年11月2日9时0分至2021年11月2日18时0分,在挂牌期限内竞买人报价不低于底价,则挂牌成交;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报名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竞买人蕞高报价高于或等于底价的,拍卖成交(低于底价的拍卖不成交)。
(四)竞得人与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需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或出让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按成交价的20%作为定金;定金使用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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