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集土告字〔2019〕01号宗地编号ZJ01-1903号宗地出让
原标题:足集土告字〔2019〕01号 宗地编号ZJ01-1903号宗地出让
重庆市大足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根据国家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改革试点有关文件精神,由龙岗街道龙岗村村民委员会第六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申请,经审核审查,并蕞终经龙岗街道龙岗村村民委员会第六村民小组确认,决定以公开出让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龙岗街道龙岗村村民委员会第六村民小组
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综合起始价(万元)
交地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土地价款同时签订出让合同
1、竞得人需按区政府批准建设规划方案建设。
2、出让土地价款中不含耕地占用税、管网管线搬迁、地面构建筑物等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3、竞得人应按蕞终成交价款的3%缴纳与契税相当的调节金。
4、出让人按该宗土地蕞终成交价款扣除土地成本后的土地增值收益的50%向区财政缴纳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
5、交易实施单位由出让人委托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实施交易,交易场所在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
6、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1)出让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信息网()、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大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门户网()发布。(2)竞得人应向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索取公开出让文件(含《重庆市大足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并仔细阅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3月7日 至2019年3月18日 到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3月7日 至2019年3月18日到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五、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9年3月18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定于2019年3月19日10:00时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进行。
1、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土地出让方将择日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日期另行通知);公告时间内有1家申报的,土地出让方将挂牌出让。
2、地块详细规划条件按规划批准文件执行。
联系地址: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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