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废的乡镇企业用地可以租出去吗?
法律分析:我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可以进行出让、租赁和入股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讲到,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但是应该注意以下两点:
1.允许入市的既不是农村公益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也不是耕地,只能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
2.必须严格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坚决杜绝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行为存在。
因此,乡镇企业属于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并且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是可以租赁出去的。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11)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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