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9月15日-29日)
各区、县住建局,西咸新区住建局,各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局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现将9月15日至29日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为确保全市住建领域十四运期间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9月15日至29日,市、区两级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督导检查,共检查项目770个次(市住建局领导带队检查3次、项目9个),排查整治安全隐患869处,责令停工整改项目8个,下发执法建议书5份,警示约谈企业24家,处罚金额29.9万元。
各区、县住建局,西咸新区住建局,各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局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一)为确保全市住建领域十四运期间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9月15日至29日,市、区两级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督导检查,共检查项目770个次(市住建局领导带队检查3次、项目9个),排查整治安全隐患869处,责令停工整改项目8个,下发执法建议书5份,警示约谈企业24家,处罚金额29.9万元。截止目前,市、区两级督导检查项目7358个次(市住建局领导带队检查49次、项目131个),排查整治安全隐患12568处,责令停工整改项目235个,下发执法建议书127份,警示约谈企业383家,累计处罚金额3022.87万元。
(二)西咸新区住建局安全责任、监管措施落实得力,对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未来玥二标段项目“未办理塔吊安装告知私自安装”等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临潼区、碑林区住建局积极组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培训,提升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强化一线工人安全防范意识;雁塔区、新城区、未央区、高陵区、阎良区、周至县、蓝田县、国际港务区、航空基地住建局督导检查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效显著,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一)部分单位属地监管责任不实。部分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对十四运正赛期间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日常安全巡查未能做到“全覆盖、零死角”,存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冒险、违规作业行为。鄠邑区住建局十四运期间安全管控责任落实不到位,辖区内存在项目监理人员脱岗现象。
(二)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部分企业责任意识淡薄,未能将责任压力传导至一线管理人员,施工管理出现“空窗期”,项目负责人存在“轮流休假”或“在岗不履职”的现象,缺少对施工现场深基坑、塔吊基础、临时用电、防汛等重点部位的日常性安全巡查。陕西建工第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西安煤炭建设监理中心监理的521(北塬)遥测雷达阵地厂房项目存在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履职不到位现象;重庆渝发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招商城市DK3一标段项目违反《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建领域十四运和残特奥会环境保障工作》要求进行涉土施工。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不细。部分项目安全管理精细程度不够,安全隐患排查流于形式、覆盖面不足,安全措施落实不细、不到位,经常性安全隐患仍然存在,部分项目悬挑架架体外侧悬挂大面积广告布,加大了架体风阻系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西安建工绿色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东方馨苑二期项目存在基坑开挖未验收、局部未支护,基坑临边防护搭设不到位等问题。
(四)部分项目防汛安全意识不强。部分项目防汛意识差,防汛应急预案编制不完善,项目部未能按照要求落实24小时防汛应急值班制度,防汛物资、设备准备不足。四川永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倚能维兰德小镇项目存在电梯井严重积水,架体泡水现象;福建鸿丰恒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隆源国际城C区项目存在防汛应急预案不完善,日常巡视不足,围墙开裂、沉降等安全隐患。
案例一:新城区华贸星座项目(建设单位:陕西新城城市更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侯军,施工单位:陕西宝天建设集团西安头部分公司,项目经理:罗兴让,监理单位:陕西建科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蒋秋亮)
案例二:雁塔区西安交通大学曲江校区西九楼附中综合实验楼项目(建设单位:西安交通大学校园规划与基本建设管理中心,负责人:史岩,施工单位:陕西中煤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谢青,监理单位:山东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包凯)
4.落地式脚手架剪刀撑搭设滞后,操作层未安装挡脚板,架体端头开口处未搭设横向斜撑。
案例三:蓝田县妇幼保健院门诊医疗保健综合大楼。(建设单位:蓝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人:张晓正施工单位:蓝田县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筛,监理单位:西安明瑞效能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崔海霞)
1.外架防护网破损严重,未设置兜网,外架违规堆放大量建材,同步同跨存在多个接头,剪刀撑未与立杆连接;
4.通道口未设防护棚,操作平台搭设不规范,脚手板未满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一)抓认识,落实安全责任。按照省住建厅十四运会、残特奥会、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视频工作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坚决扛起防范重大风险的责任,切实落实“一把手”负总责,深入施工一线,查找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同时,加大暗查暗访、“防高坠”专项整治,切实堵塞各种漏洞,真正解决“政府急、企业疲”的问题,确保安全隐患排查不留缝隙、整治到位不留尾巴。
(二)抓防汛,确保安全度汛。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防汛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单位“一把手”靠前指挥,亲自安排部署施工现场防汛工作,重点对深基坑、塔吊基础等易积水点开展隐患排查,加强预报预警,在岗、在位、在状态,强化全员在岗履职,做好24小时防汛应急值守,以汛为令,确保“撤、封、管、停、疏”防汛措施落实到位。
(三)抓复工,杜绝带病施工。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对前期要求暂停施工的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核查,查漏补缺、逐项完善安全措施后,组织有序复工,针对今年降雨频繁,降雨量大的实际情况,尤其需加强对暗挖工程、深基坑、大型起重机械、承重支模架、外架搭设、施工用电等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同时,提早谋划,精准施力,全力防范化解十四运后、国庆期间建筑施工重大风险隐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六个一”措施,做到先安全、再生产。
请各相关属地住建管理部门按照市住建局46号文、施工安全“八项措施”要求对以上通报典型案例进行严查严处,于10月12日前报市住建局质安处(联系人:张鹏斌,电话/传线);请市质安站对典型案例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及属地安全监督机构组织集中警示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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