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约160亩地块成功出让市区这两宗地块出让已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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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三江约160亩地块成功出让,市区这两宗地块出让已在路上
本次出让地块位于永嘉县三江街道立体城北面、瓯越大桥东侧,与2月12日,中国金茂与永嘉县政府签约的3800亩温州“北外滩”项目为邻,紧挨着立体城嘉景园、盛景园等楼盘。
值得关注的是,该地块附带多项要求,竞得者需在C03-02地块南侧内建设一幢建筑高度约170-180米的超高层商务建筑,同时还需无偿配建菜市场、绿化、周边道路等多项配套设施。同时,还需在C03-13地块(医疗卫生用地)引进1家专科医院运营,专科门类医院床位数须≥120床。
目前,三江商务区在售新房项目仅有国鸿中心以及锦玉潮明项目在售,周边已经形成包括三江立体城的底商和新希望立体城购物中心,商业配套相对较为完善。
1.C03-02地块:商务金融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该地块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的70%,其产权允许分割销售或转让;零售商业、餐饮、旅馆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该地块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其产权允许分割销售或转让。
2.C03-03地块:零售商业、餐饮、旅馆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该地块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的7%,其产权允许分割销售或转让。
3.C03-08地块:零售商业、餐饮、旅馆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该地块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的6%,其产权允许分割销售或转让。
4.C03-13地块:全部自持,自持时间为10年(自竣工验收并领取不动产权证之日起计算),10年后不允许分割销售或分割转让,可整体转让。
5. 上述商业、商务办公产权分割条件须严格按照《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项目规划设计与管理的实施意见》(永资规〔2019〕26号)文件执行。C03-02地块商业、商务办公用水用电收费标准参照居民用水用电收费标准。
1.受让方须在C03-03地块内无偿配建一处基层社区老年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一处基层社区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400平方米)。
2.受让方须在C03-08地块内无偿配建一处菜市场,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且≤3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903平方米)。竣工后无偿交由受让方使用经营管理,期限为20年。
3.受让方须在C03-02地块和C03-03地块间无偿配建一条南北向区间路,整体宽度≥18米。
4. 受让方须无偿配建各区块间的会中路(楠瓯大道至中心大道段)、长岙路(104国道至中心大道段)、中村路(104国道至中心大道段),要求与出让地块同步竣工验收。
5.受让方须无偿配建C03-01地块公园绿地(C03-02地块西侧);受让方须无偿配建C03-04地块公园绿地(C03-02地块和C03-03地块南侧),同时受让方须在该地块内无偿配建一处公共厕所(建筑面积≥60平方米)及一处社区室外活动场地(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
6.受让方须无偿配建C03-09地块公园绿地(C03-08地块南侧和东侧)、C03-07地块防护绿地(C03-02地块和C03-03地块北侧)、C03-12地块防护绿地(C03-08地块北侧)、C03-15地块防护绿地(C03-13地块北侧),要求与出让地块同步竣工验收;受让方须无偿配建C03-14地块公园绿地(C03-13地块南侧和西侧),要求与出让地块同步竣工验收。
7.C03-02地块塔楼布局应南高北低,在地块南侧内须建设一幢商务标志性建筑,建筑总高度控制在170至180米。C03-03地块、C03-08地块住宅达到预售条件后可单独申请预售。
8.整个大区块应该形成“西高东低、峰谷错落”的城市天际线米及以下高度控制区,具体控制区域可在方案阶段深化。
10.C03-02地块由国有企业回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0平方米的商务办公用房,并按规定配置地下停车位(不得安排在人防车位),办公用房具体位置按照今后使用功能由受让方与政府协商确定,蕞终以政府意见为主。
接下来,市区范围还有高新区HX-22-B04地块,温州市半岛起步区C-08c地块等地块酝酿出让。
3月23日下午,由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办,温州市龙湾区土地储备中心、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江口分局与拿地宝研究院协办的温州2022年头部场线上土地发布会上正式亮相。
地块西侧有上江河水系,南侧则为三垟湿地和大罗山景观资源,地块南侧将规划建设S1线轻轨站,将有望成为TOD综合体地块,地块起始价约12亿元,住宅楼面起始价约11000元/㎡,该地块预计将在3月底前公告出让时间。
来源:浙江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拿地宝研究院等综合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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