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月季路4号厂房网上延时竞价公开招租(2018017)
2018年09月12日 00:00至2018年10月10日 09:30
以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附件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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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月季路4号厂房网上延时竞价公开招租(2018017)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获取文件地点:以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附件信息为准。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以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附件信息为准。
开标地点:以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附件信息为准。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通江大道214号卓越国虹时代中心二号楼二单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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