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安市尼葛工业园化工集中区一期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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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永安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永安市尼葛工业园化工集中区一期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会公众、有关部门、涉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反馈。
二、总用地面积:20.0338公顷
2022年8月11日-8月19日(公示期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附件:《永安市尼葛工业园化工集中区一期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及位置示意图。
附件永安市尼葛工业园化工集中区一期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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