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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54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号)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9日,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54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号)。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速冻食品等17类食品254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5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
重庆市渝北区工业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转让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凌云西南工业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高堡湖路2号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设备(下称“标的资产”),转让价格3613.63万元,欢迎各界投资人士垂询洽谈! 资产包括1项土地使用权、5项房屋建筑物、20项机器设备、12项电子设备,详情如下: 土地使用权坐落于重庆市渝北区空港工业园31号地双...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渝北区贵格厂房改造工程立项的批复
更换或升级浏览器以获得蕞佳体验。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会有安全风险且无法正常显示。建议您升级或使用其他浏览器。 若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渝北区贵格厂房改造工程立项的批复 关于渝北区贵格厂房改造工程立项的...
重庆市渝北区低效工业用地现状及对策研究
1.1研究背景与意义……………………………………………………………………..1 1.2国内外研究现状……………………………………………………………………一3 1.3研究目标与主要内容………………………………………………………………..7 1.4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8 2.1相关概念…………………………………………...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显丰大道34-14-7号房屋司法拍卖(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北城天街15号负4号负5层340号车位(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根据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依据《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大道568号10幢4-4(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根据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依据《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双桥区工业园区D1-1地块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依据《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重庆市双桥区工业园区D1-1地块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土地使用权面积约33078㎡,建筑物建面约为2956㎡,房地证证号为109房地证2011...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9号5-厂房1工业用房(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根据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依据《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关于渝北区金州大道5号2幢10-2房屋的50%份额(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根据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依据《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