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临海村A5-01地块评估咨询(21C01573)分散采购公告
摘要:本公告受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管理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12,截止日期:2021-8-13,公告主要内容为:江津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临海村A5-01地块评估咨询(21C01573)分散采购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重庆-江津,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管理委员会,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临海村A5-01地块评估咨询”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址:重庆市江津区维多利亚港湾2栋3单元6-1(江津办事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8月13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临海村A5-01地块评估咨询
分包内容蕞高限价数量单位 服务要求
为保护四面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拟启动收回四面山镇林海村A5-01号地块19.66亩建设用地工作,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收购办法》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0〕15号),需在收回程序启动前收集土壤污染情况及处置建议,经咨询区生态环境局,要求编制污染场地评估咨询报告并完成评审后方可出具建议。
蕞高限价总计:15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合同签订生效后,合同生效且场地具备采样条件后,若定性评估阶段样品监测结果不超标,则乙方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合同全部工作;若定性评估阶段样品监测结果出现超标,需重新协商解决。(二)如遇特殊情况(不可抗力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应在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污染场地评估咨询和治理修复单位名录”中。
获取文件地点:地址:重庆市江津区维多利亚港湾2栋3单元6-1(江津办事处)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3.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方式按时足额缴纳采购保证金。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8月13日 10:1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8月13日 10: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津区几江街道北固门街世豪大厦旁四面山旅游公司驻津接待办事处。
磋商地点:江津区几江街道北固门街世豪大厦旁四面山旅游公司驻津接待办事处。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文峰路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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