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本级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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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庆市渝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万州府办[2010]72号)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渝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职责,通过授权、委托等形式,依法行使相关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决定、命令、指示。
(二)按照万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社会规划,负责制定渝东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开发建设及其实施管理;按权限编制管理范围内土地年度供应、征地计划等工作;协调配合相关区级部门做好管理范围内土地收储整治工作;负责牵头管理范围内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
(四)负责管理范围内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经济发展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国有企业资产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渝东开发区管委会、天城镇政府、三峡平湖公司分别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变,以各自名义行使法律规定和区政府授予的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1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205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259万元,项目支出5456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8298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565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66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103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收入11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8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
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25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国内差旅费、工会经费等。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0年重庆市渝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格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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