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移动警务数据服务(GXQ22C00033)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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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移动警务数据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6月23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重庆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移动警务数据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2年(每台终端服务期为2年),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人需求完成移动警务终端交付使用。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6月2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重庆高新区含谷镇高腾大道996号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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