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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局和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招商引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局和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 强招商引资项目规划与土地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权属与登记统计 【发文字号】渝办发[2003]39 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3.04.14 【实施日期】2003.04.14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第二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局和市国土房管局 关于加强招商引资项目规划与土地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渝办发[2003]39 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招商引资项目规划与土地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已 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线 三年四月十四日 关于加强招商引资项目规划与土地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 1/2 二 00 三年四月十四日)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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