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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十二条措施》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如何享受?

  近日,重庆印发《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十二条措施》),重点聚焦纾解广大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暂时面临的贷款偿还、资金周转、房租缴纳等突出问题。享受这些政策措施有哪些条件?有什么申请流程?市经济信息委会同相关部门就这些问题进行了解读。

  各地方法人银行统一推出“再贷款金融帮扶贷”,2022年四季度、2023年一季度新发放普惠小微贷款利率水平在2022年前三季度基础上再减一定BP(基点)。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到就近的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重庆农商行和村镇各网点咨询申请,也可以通过人行重庆营管部的“长江渝融通”普惠小微线上融资服务平台“快速申请贷款”专区提交“再贷款金融帮扶贷”贷款申请。

  阶段性减免中小企业使用政府转贷资金产生的资金占用费,执行时间至2023年6月30日。

  2023年6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使用政府转贷资金产生的资金占用费直接减免,企业不需申报即可享受。同时,银行机构也制定了配套支持政策不会因中小企业使用政府转贷应急周转资金而下调其信用评级或压降其授信额度。

  对2022年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一律减免6个月租金,实际租期不满一年的按比例减免,2022年12月1日前已退租的不予追溯。承租方可向出租单位提出减免房租申请,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含转租合同)、可证明承租方属于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材料以及其他出租单位要求提供的佐证材料,出租单位审核通过后实施减免。

  另外,对2022年承租各产业园区国有开发投资平台公司所属生产厂房及其配套用房的中小微工业企业,减免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租金。倡导民营产业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小微租户适度减免或返还2022年11月场地租金。

  《十二条措施》还提到,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支持出口信保赔付、缓缴税款、中小企业稳岗返还、加大冷链物流企业贷款贴息力度、缓缴水电气费、减免检测费、强化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政策详细内容、申请条件及流程,企业可扫描二维码查看。

  重庆市税务局发布通告,对全市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将2022年1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12月23日。

  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对于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应当先行办理增值税申报手续且比对相符,完成抄报、增值税申报、清卡操作后,方可正常开具发票;对于已经申报但还未缴纳税费、限缴期限仍为12月15日的纳税人,如果在15日之前缴纳税费款有困难,可在12月23日前作废申报后重新申报,生成限缴期限为12月23日的税费信息,在12月23日前缴纳即可。

  此外,受疫情影响、在12月23日前办理申报纳税仍有困难的纳税人,还可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再延期申报。

  线上办理延期申报的具体流程为: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依次进入“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模块,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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