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青峰镇佛岩寺等(2)个村旱改水项目(YCQ23B00023)竞争性谈判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招标项目重庆项目永川区青峰镇佛岩寺等(2)个村旱改水项目(YCQ23B00023)竞争性谈判公告2023-04-03 20:25:22
“永川区青峰镇佛岩寺等(2)个村旱改水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4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永川区青峰镇佛岩寺等(2)个村旱改水项目
永川区青峰镇佛岩寺等(2)个村旱改水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本工程合同工期90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包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4月4日 至 2023年4月7日。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4月12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4月12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2楼)
谈判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2楼)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代理机构:重庆麦迪逊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金科廊桥水岸4号附46号
永川区青峰镇佛岩寺等(2)个村旱改水项目(定稿)4.03.docx
永川区青峰镇佛岩寺等(2)个村旱改水项目-发售登记表.doc
永川区青峰镇佛岩寺等(2)个村垦造水田项目-限价清单.xls
2—永川区青峰镇佛岩寺等(2)个村垦造水田项目规划图.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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