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辉117亿元出售一宗租赁用地林中、林伟所控股公司接盘
9月9日,旭辉控股公告称,2022年9月9日,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重庆旭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上海瓴睿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就南京一宗租赁住宅用地订立买卖协议,该交易的的总代价为人民币1.17亿元。
交易的所得款项将用作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
公告披露显示,于公告日,买方为领昱公寓管理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而领昱公寓管理由旭辉企业直接持有约62.26%股权。旭辉企业由林中先生、林伟先生及林峰先生分别直接持有50%、25%及25%股权。领昱公寓管理的另外约37.74%股权由领寓国际间接拥有。
截至公告日,旭辉控股间接拥有领寓国际(其并不被视作本公司的附属公司)50%的股权。领寓国际的另外15%及另外25%股权分别由LoyalMost Enterprises(一家由林峰先生全资拥有的公司)及SmartCity(一家由林中先生、林伟先生及林峰先生分别持有50%、25%及25%股权的公司)直接拥有。
根据公告,买方应付代价由买方与卖方参考以下(其中包括)各项经公平磋商后厘定,其中包括:
南京地段土地使用权的收购价人民币1.15亿元;
目标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未经审核负债净额约人民币800元;
(iii)按等额基准转让金额为人民币115,774,000元的销售贷款,指目标公司结欠卖方的股东贷款。
根据公告,目标公司为于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租赁公寓的开发及经营管理。目标公司于2021年11月,以1.15亿元的投标价投得南京市规划和自然
资源局挂牌出让的南京地段土地使用权,并于2021年12月就南京地段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目标公司成立为卖方的全资附属公司,以直接持有南京地段并进行开发。
出让资料显示,该地块位于中国南京市建邺区,占地面积约为11,446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为22,900平方米,将被开发为出租用途的单身公寓。根据关于南京地段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南京地段将被开发为出租公寓,目标公司不得出售或转让在南京地段上开发的物业的任何部分或变更南京地段的土地用途。
旭辉控股表示,由于开发租赁物业的营运资金周期通常较开发销售物业为长,公司认为,该交易有助集团精简其业务营运并将其营运资金部署至其核心业务开发销售物业项目。
根据公告,该交易完成后,本集团将透过于领寓国际的股权间接于南京地块项目拥有若干权益。因此,本集团可实现风险分散,同时利用领昱公寓管理于租赁公寓营运及管理方面的专长以及瓴寓品牌的口碑营销南京地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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