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国有库房闲置空置也不租给我?主管单位:该资产并未闲置
近日有市民在阳光重庆平台反映称渝北区双龙大道151号一栋负一楼库房系渝北区体育局管理使用的一处房产,但是该库房已经闲置多年(仅堆放杂物),并且无人管理,杂草丛生。按道理应该是属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中的长期闲置,低效运转的国有资产。
由于该库房长期闲置,该市民称自己刚好有库房使用的需求,所以与渝北区体育局进行了多次沟通。头部次体育局方面回复说,不出租,即使是空置也不出租。第二次体育局方面回复说:有关领导需要开会决定是否出租,后又回复说不出租。第三次,体育局方面回复说该处库房并非闲置,每年有几个月当做学生宿舍(实际上该处库房多年闲置并未使用,当做学生宿舍的是二栋负一楼的库房)。
综上,该网友的诉求有两点:1、对于该库房,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部门可以进行核实监督,避免国有资产的长期闲置和国有资产的流失。
作为主管单位的#重庆头条#渝北区体育中心经过研究现回复:该网友所反映的渝北区双龙湖151号一栋负一楼房屋是国有资产,产权归原渝北区文化体育局所有,经核实,此房屋并不是闲置房屋,屋内堆放物品为老体育馆拆除后的固定座椅等是属于国有资产,现部分房屋由区体校学生作为宿舍在使用。下一步会重新维修部分门窗屋内物品并按程序报区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处理完成后将作为体校学生宿舍使用,不对外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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