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重庆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各地关于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各地界定新旧房问题的政策汇总

admin8个月前 (09-29)重庆产业信息32

  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包含通知清算、强制清算),是指收入减去扣除项目,计算增值额,寻找适用税率计算土地增值税税款。扣除项目包含五个,分别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以上的计算流程指的是销售“新房”的土地增值税计算流程。由此引出一个概念“旧房”,那什么是旧房呢?我们来看看各地相关的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

  第七条“关于新建房与旧房的界定问题”的规定:

  建房是指建成后未使用的房产。凡是已使用一定时间或达到一定磨损程度的房产均属旧房。使用时间和磨损程度标准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地方税务局具体规定。

  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及本市具体补充规定(沪地税地[1995]38号)

  规定第七款所称使用时间和磨损程度标准为:新建商品房未投入使用,三年以内也未出售的,可以按新建房的实际成本费用扣除,计征土地增值税;如超过三年出售的,均按旧房重新评估价格扣除,计征土地增值税。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成地税函发[1995]158号)

  新建房建成后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为旧房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桂财财税字[1995]28号)

  凡房屋建成后至头部次办理产权证完毕,这段时间属于新建房,如再办理产权转移的,不论时间长短与磨损程度如何,一律视为旧房。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京财税[1996]645号)

  凡是已使用一年以上的房产均属旧房。

  关于土地增值税中新旧房划分标准的通知(豫财税政字[1998]61号)

  一、凡房屋建成后,使用时间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视为新房。

  二、凡房屋建成后,使用时间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的为旧房。如果房屋使用在一年以内由于磨损程度较大或遭受重大损坏的,由市地地方税务局上报省地方税务局审批后,也可视为旧房。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地税发[2009]104号)

  二手房、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开发的商品房已转为自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房产、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建自用超过一年的房产,均适用转让旧房的土地增值税政策。

  深圳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地税发[2006]259号)

  购买使用5年(含5年)以上的房屋为旧房。

  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规程(深地税发[2009]24号)

  单位和个人自建或购买的房地产1年后转让适用旧房转让政策,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市场开发销售房产。自建房迄止时间为房产证登记时间至转让合同签订,购买房地产迄止时间为购买合同签订至转让合同签订。从房地产三级市场购买的房产均认定为旧房。

  关于发布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规程[试行]的公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2015年第1号)

  从房地产二级市场购入、自建房使用超过1年(不含1年)的房产以及从房地产三级市场购入的房产,其转让适用旧房转让土地增值税政策。从房地产三级市场购买的房产再转让不受1年时间限制。

  自建房使用时间超过1年是指竣工验收时间至转让合同签订时间超过1年。从房地产二级市场购入时间超过1年是指购买合同签订时间至转让合同签订时间超过1年。

  关于发布《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规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8号)

  《公告》规定旧房包括:从房地产二级市场购入超过1年(不含1年)、自建房使用超过1年(不含1年)的房产;从房地产三级市场购入的房产;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出租等用途超过1年(不含1年)的房产。

  自建房(不含房地产开发产品)使用时间超过1年是指竣工验收时间至转让合同签订时间超过1年。

  关于明确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皖地税政三字[1997]277号)

  凡是已使用一定时间达到一定磨损程序的房产均属于旧房。并应包括:1、新建成的房产使用时间满一年的,在转让时应作为旧房;2、购买新房再转让的,不论其是否使用,均作为旧房;3、个人新建房产转让,不论其建成后使用时间长短,均作为旧房。

  关于明确财产和行为税若干税收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0号)

  十三、关于旧房转让征收土地增值税旧房确认问题

  凡是已使用一定时间达到一定磨损程度的房产均属于旧房。包括:1.新建成的房产使用时间满一年的,在转让时应作为旧房;2.购买新房再转让的,不论其是否使用,均作为旧房;3.个人新建房产转让,不论其建成后使用时间长短,均作为旧房。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湘财[1995]财税字第213号)

  一、凡新建房交付使用后,不论时间长短和磨损程度如何,均为旧房。

  二、新建房从峻工之日起一年( 12 个月)内,尚未转让的亦视同旧房。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新旧房界定问题的通知(湘财税[2015]13号)

  新建非商品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新建商品房实现销售(或视同销售)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后,即为旧房,转让时按照旧房的有关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苏财税[2007]45号)

  土地增值税中的旧房,是指已建成并办理房屋产权证或取得购房******的房产以及虽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但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房产。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95]云财税政字第18号)

  凡是建成后使用或者使用时间在2年以内的,属新建房;凡使用时间超过2年的属旧房。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吉地税地联字[1995]170号)

  新建房是指建成后未使用的房产,凡已使用的房产均属旧房。

  关于印发《辽宁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地税发[2007]102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建造金商品房,已自用或出租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再出售的,应按照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政策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不再列入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范围。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冀地税发[1995]71号)

  建成后未使用的房产为新房。凡已经使用的房产,不论其使用时间和磨损程度如何,一律为旧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

  未销售且未使用的房屋为新建房,使用包括自用及出租。

  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95]浙国税外第127号、[95]浙地税第38号)

  凡新建完工可投入使用的房产为新建房,新建房连续使用一年以上或未使用三年以上的房产视作旧房。

  转发《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的通知(闽财税政[1995]58号)

  新建房屋建成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房产确定为旧房,新建成投入穗使用一年以内的房产,按新房处理。

  关于新旧房界定的通知(渝地税发[2007]214号)

  新建房建成后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为旧房。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9号)

  以下情形房产,再转让属于转让旧房:

  1.单位和个人对外取得(购置、接收投资、抵债、受赠、交换等)的房产;

  2.房地产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建造的房产;

  3.房地产企业建造房产已转为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

  关于土地增值税有关具体规定的通知(青财税[2016]19号)

  一、关于旧房的界定问题,我市规定为: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建造商品房,已自用或出租使用年限在源一年(满12个月)以上再出售的,为旧房,其转让适用旧房转让土地增值税政策。

  (二)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建房屋,使用超过2年(含2年)转让的,为旧房,其转让适用旧房转让土地增值税政策。自建房使用时间超过2年(含2年)是指竣工验收时间至转让合同签订时间超过2年。

  (三)对单位或个人购买新房再转让的,不论其是否使用,均作为旧房。

  【广州】2022年10月21-22日 董春辉老师主讲《房地产开发企业全流程财税核心能力、税务规划与风险控制实战案例精讲》

  【郑州】10月21-22日-胡老师主讲《智慧税务时代粗暴式纳税筹划的终结—房地产开发企业传统纳税筹划思路与方案的合规修正及调整专题班》

  【成都】10月22-23日 王皓鹏老师主讲《2022土地增值税全流程清算实务操作暨税负测算专题》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重庆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2021年重庆拟出让房地产类用地119宗累积13393亩

2021年重庆拟出让房地产类用地119宗累积13393亩

  由内容质量、互动评论、分享传播等多维度分值决定,勋章级别越高(),代表其在平台内的综合表现越好。   原标题:2021年重庆拟出让房地产类用地119宗,累积13393亩   4月1日,重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了重庆中心城区2021年拟出让房地产类用地预公告。2021年,重庆中心城区预计将出让房地产类用地119宗,累积13393亩,计容建筑面积14...

“基本没有项目完成年度销售目标”重庆新商品住宅成交量创15年新低

“基本没有项目完成年度销售目标”重庆新商品住宅成交量创15年新低

  “2022年重庆市场整体都下滑很严重,我们项目销售任务完成情况不到50%。”   一全国性房企重庆项目负责人李玉(化名)1月13日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微信采访时表示,据其了解,基本没有项目完成年度销售目标。   渝地云数据统计显示,受全国楼市大环境及疫情反复等因素影响,2022年重庆中心城区商品房市场***应和成交下降明显,全年***应1199.2...

【重庆楼市2021:疯狂与冷静】2021年重庆楼市“疯狂”与“冷静”并存:上半年首轮“集中***地”地价一再被刷新“日光盘”频现市场***不应求;下半年楼市急转直下二三批次集中***地国企、央企成为主战场;严厉调

【重庆楼市2021:疯狂与冷静】2021年重庆楼市“疯狂”与“冷静”并存:上半年首轮“集中***地”地价一再被刷新“日光盘”频现市场***不应求;下半年楼市急转直下二三批次集中***地国企、央企成为主战场;严厉调

  729次播放· 发布时间:2022年1月5日   【重庆楼市2021 :疯狂与冷静】2021年重庆楼市“疯狂”与“冷静”并存:上半年首轮“集中***地”,地价一再被刷新,“日光盘”频现,市场***不应求;下半年楼市急转直下,二三批次集中***地,国企、央企成为主战场;严厉调控下,二手房几乎停摆,一手房更是“卖不动”。不过,尽管如此,2021年重庆新房价格依然保持了高增长态势,...

【重磅】2021年上半年重庆土地市场盘点(附房企增储排行榜)

【重磅】2021年上半年重庆土地市场盘点(附房企增储排行榜)

  2021年上半年,大重庆招拍挂市场总计成交267宗地,成交可建体量2409万方,较2020年同期高出约13个百分点;2021年2月底,“两集中”政策出台,重庆位列其中,在此背景下,重庆土地市场出现变化:   1、区域发展“分化”:中心城区(占比41.3%)+12个都市区(占比40.3%)商住用地成交量持平;渝东北(占比9.2%) 、渝东南(占比9.2%)成交量持平...

买地像赶场!重庆土地市场将迎来巨变一年只卖三次?

买地像赶场!重庆土地市场将迎来巨变一年只卖三次?

  重庆蕞近几个月的土拍大戏可以说是很热闹,创造了单价蕞高记录。除了重庆之外,周边的几个省也很热闹,地价相继创新高,武汉地王3万加,成都地王2.7万,西安地王2.4万。   特别是西安土拍市场的开年表现更加夸张,春节后西安的头部拍,在2月19日,西安曲江一宗土地的可售楼面价达到24325元/㎡,刷新了西安楼市历史记录。   蕞近,有一条消息比较火热,...

前11月全国百城土地出让金减少74%

前11月全国百城土地出让金减少74%

  伴随房地产市场降温,今年土地市场迎来调整。机构数据显示,今年前11月,全国100个城市卖地金额为4.05万亿,同比下降7.4%。   今年土地市场在上半年高位运行后,下半年迎来明显调整,伴随房地产市场成交降温、房企融资及资金端压力增加,企业拿地积极性削弱。   据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前11月,今年其监测的全国100个城市卖地金额为4.05万亿,...

又一家重庆开发商破产!核心区土地低价甩卖却无人接盘?

又一家重庆开发商破产!核心区土地低价甩卖却无人接盘?

  话说回来,超人趁本世纪初国内地产市场萌芽之际,囤了一大批核心城市土地坐享升值大发横财,引来国人关注。   第三次土拍来临,土地又成了个热门话题。地价年年在升值,要是长期持有核心区的土地,肯定稳赚不赔啊。   其名下位于石桥铺白马凼那边一块主干道边上的土地,在双11这个特殊的日子被司法拍卖了,而且价格超级便宜起拍价仅7500万,折算楼面价才8000...

吉林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土地收储出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价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土地收储出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价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土地收储出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价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本招标项目2021年土地收储出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价服务项目已由吉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吉林市土地储备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