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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D77686号货车超限行驶行政强制公示

  的货车涉嫌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执法人员超限检测站依法对该车进行检测。经检测,%。经调查该车此次未携带《超限运输通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0条、第85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38条、第65条。

  我队于2021年5月9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川眉彭交执强决〔2021〕73号),并于当日扣押了渝D77686号货车,停放于武阳检测站停车场。该车卸货35.8吨,涉及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后,于2021年5月12日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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