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I15单元I1503街区C27-1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示出让的批复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I15单元I1503街区C27-1/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示出让的批复
你局报来的《关于I15单元I1503街区C27-1/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标准地公示出让的请示》(巴南规资文〔2024〕227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为实施城市规划,同意以招拍挂方式出让I15单元I1503街区C27-1/02地块21820平方米(约32.73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同意你局建议的公告起始价及付款要求,即该宗地公告起始价为766万元(约23.4万元/亩,含市场参考价评估费),竞买保证金为公告起始价的20%,剩余土地出让价款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三、同意将上述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拟供地方案招拍挂出让,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并与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依法出让的土地,其所有权属国家,受让人拥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工业50年。未经批准,受让人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用途。
附件: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案表
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案表
巴南规资条件〔2024〕0008号
区经济信息委明确该宗地产业类别为医药制造业,容积率≥0.8。
宗地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交地责任单位为巴南区人民政府,由重庆国际生物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交清该合同约定的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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