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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深国际•重庆综合物流港4号配套楼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原标题:【招租公告】深国际•重庆综合物流港4号配套楼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深国际•重庆综合物流港4号配套楼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区域: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101大厦A座38楼

  总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45号深圳国际大厦13楼

  2020年2月27日(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物业位于重庆江津区双福新区内,西临重庆绕城高速珊瑚下道口,北临重庆能源职业学院,东接重庆交大双福校区,计算租金面积为3687.6㎡,租赁用途为仓库,目前空置。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7元/㎡/月(合同期内租金每年递增4%)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经直管企业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深圳市深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纪要》(纪2019(103))

  承租方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合法运营的企业。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企业国有资产意向承租协议书(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1、守法经营,及时交纳租金及相关费用。

  2、必须确保经营安全和消防安全。

  1、需整体承租,不允许联合承租。

  3、租金按月支付,租赁保证金以签订租赁合同首年度3个月承租费(非优惠期)计算。

  4、以上物业是重庆深国际综合物流港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深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统一办理进场公开招租事宜,承租方需与重庆深国际综合物流港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5、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内(以到账时间为准)缴纳招租保证金30万元至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在支付交易服务费和签订租赁合同后,其缴纳的招租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及预缴租金(若租赁保证金大于招租保证金,租赁保证金差额部分由承租方向出租方补缴。若租赁保证金小于招租保证金,招租保证金转为租赁保证金后的余额转为预缴租金),由深圳联交所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按期签订租赁合同及未按期缴交交易服务费的,取消承租资格,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深圳联交所将承租方的招租保证金扣除服务费用后的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专用账户。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他意向承租方凭深圳联交所出具的招租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招租保证金退还手续,所缴纳的招租保证金在办理退还招租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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