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庆市江津区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帮助我区经济实体渡过融资节点难题,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结合江津区实际情况,区华信公司代区政府起草了《重庆市江津区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3.现场反馈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华信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意见反馈时间:2025年2月5日-2025年3月5日(挂网次日起算)。
附件:1.《重庆市江津区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2.《重庆市江津区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说明(解读)
重庆市江津区华信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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