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入选名单的公示
关于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入选名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关于申报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綦文旅发〔2024〕27号)要求,区文化旅游委组织开展了綦江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经自主申报、街镇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区文化旅游委研究等程序,形成綦江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入选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4日—12月10日(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非遗保护中心提交异议书。异议书需写明异议项目名称、异议理由、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区非遗保护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匿名异议或超期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大道52号区文化馆(区非遗保护中心)
附件:綦江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入选名单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编辑:胡雪妮丨责编:王 琛 肖健忠
监制:胡 梅 孙 萍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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